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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修訂新竹產業園區下水水質標準,並自公告施行日期實施。【108.10.1】
下水道使用管理及收費規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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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合約書]用戶廢污水委託處理合約書 .......... [ 暨 收費標準及計算公式、使用管理及收費規定]
用戶合約簽訂紙本三份(大小章用印)送交新竹污水廠(自強路9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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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納管&聯接]廠商專區 \ 下載專區 \ 產業園區用戶申辦污水 納管或聯接使用 查檢作業程序(乙式貳份) む聯接使用證明期限自服務中心發文次日起5年內有效め
聯接使用證明期限自發文次日起5年內有效,期滿仍繼續使用者,應自期滿6個月前申請展延,展延最長以5年為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