活動速報
搜尋:
-
公告修訂新竹工業區下水水質標準,並自公告施行日期實施。【108.10.1】
下水道使用管理及收費規定
-
用戶廢污水委託處理 合約書______( 暨 收費標準及計算公式、使用管理及收費規定、營運管理要點 )
用戶合約簽訂紙本三份(大小章用印)送交新竹污水廠(自強路9號)
-
廠商專區 \ 下載專區 \ 工業區用戶申辦污水 納管或聯接使用 查檢作業程序(乙式貳份)
聯接使用證明期限自發文次日起5年內有效,期滿仍繼續使用者,應自期滿6個月前申請展延,展延最長以5年為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