活動速報

公告修訂新竹產業園區下水水質標準,並自公告施行日期實施。【108.10.1】

下水道使用管理及收費規定

廠商每半年申報請依「水措及申報管理辦法」規定及「水污染許可證(文件)」內容辦理。

水污染防治法

[合約書]用戶廢污水委託處理合約書 .......... [ 暨 收費標準及計算公式、使用管理及收費規定、營運管理要點 ]

用戶合約簽訂紙本三份(大小章用印)送交新竹污水廠(自強路9號)

[納管&聯接]廠商專區 \ 下載專區 \ 產業園區用戶申辦污水 納管或聯接使用 查檢作業程序(乙式貳份) む聯接使用證明期限自服務中心發文次日起5年內有效め

聯接使用證明期限自發文次日起5年內有效,期滿仍繼續使用者,應自期滿6個月前申請展延,展延最長以5年為限。

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下水道使用管理及收費規定【110.02.01啟用】

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污水處理系統使用費費率【112.7.1】

產業園區污水下水道標準計量槽及採樣井規範 、A.B.C型採樣井示意圖

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

P-017-2-A客戶滿意度調查表

友善宣導 本中心將會加強宣導及巡檢廢水排放,若有偷排廢水至茄苳溪將依程序通報環保主管機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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