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納管&聯接]廠商專區 \ 下載專區 \ 產業園區用戶申辦污水 納管或聯接使用 查檢作業程序(乙式貳份) む聯接使用證明期限自服務中心發文次日起5年內有效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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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發佈日期:2021.10.01
- 資料來源:依據經濟部新竹服務中心106年5月24日新工字第1065151060號公告「工業區下水道使用管理規章部份條文修正」及「工業區用戶申辦污水納管或聯接使用查檢作業程序」事項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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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活動日期
- 上班時間:週一至週五08:00~17:00 (午休時間12:00~13:00 )
- 活動地點
- 新竹污水廠E-Mail通知審查結果(通知補正_3個工作天);服務中心核發證明(納管_3個工作天;聯接_7個天作天)
- 主辦單位
- 新竹服務中心(收文/發文)_新竹縣湖口鄉中華路22號
- 協辦單位
- 新竹下水道系統營運中心(審查)_新竹縣湖口鄉自強路9號
- 執行單位
- 新竹污水廠(補件)用戶自行抽換文件(一式兩份用印) 或 修正處蓋章(公司小章) or (會同查核人員私章)
- 聯絡窗口
- TEL:03-5982051#8926 FAX:03-5984338
廠商專區 \ 下載專區 \產業園區用戶申辦污水納管或聯接使用查檢作業程序
http://community.allapps.tw/download/default.aspx
表八、產業園區用戶辦理廢(污)水聯接使用污水下水道系統申請表(土地議定)
表八、產業園區用戶辦理廢(污)水聯接使用污水下水道系統申請表(共排)
表八、產業園區用戶辦理廢(污)水聯接使用污水下水道系統申請表(一廠多址)
貼心提醒 服務中心核發函文+申請表(附件) 請用戶自行保管妥當。
掛件流程:
新竹服務中心(收文)_新竹縣湖口鄉中華路22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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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竹下水道系統營運中心(審查)_新竹縣湖口鄉自強路9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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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竹服務中心(發文_核發聯接證明)_新竹縣湖口鄉中華路22號
http://community.allapps.tw/propic/20190514-112558-依期程通知聯接換證.pdf
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下水道使用管理及收費規定
二十七、用戶因歇業、停業、停止生產而停止排放廢(污)水,應於事實發生
之日起停止計收。
用戶未於前項期限內向本機構申報,並經本機構主動查知者,其使用
費計徵至本機構查知之日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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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型計量槽及採樣井示意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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告示牌格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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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量管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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額度計算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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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物面積計算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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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地用途及使用
- 附件檔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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