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申請納管與聯接的相關詢問回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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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發佈日期:2022.06.28
- 資料來源:
1、依申請目的填寫表單。
2、新設用戶辦理納管;與既設用戶共同排放用戶辦理聯接;與既設用戶個別排放用戶辦理納管。
(納管完成/聯接變更)需再申請聯接文件。
3、有水措的新設用戶依流量計計量污水處理費。
4、聯接使用證明期限:自服務中心發文次日起5年內有效。
5、會同查核人員:配合污水廠採樣的環安人員;
用戶基本資料(公司電話/傳真/電子信箱/聯絡人)異動請來電告知。
*流量計每年校正,用戶來電(發文)告知(拆/裝)會同現勘時間;檢附校正報告。
*流量計/地下水錶故障,請用戶來電(發文)告知。
*(自來水+地下水)*80%
*主動通報,請用戶來電(發文)告知。
*水質水量分級費率計算。
*異常天數,會同(定期採樣/通知改善到期採樣/廠商通知_24小時內)採樣時間,前一日止,
當日改善完成者,以一日計。
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|
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標準 |
用戶廢污水委託處理 合約書 .......... [ 暨 收費標準及計算公式、使用管理及收費規定、營運管理要點 ]
歇業
*(來電/傳真) 檢附新竹縣政府核發同意歇業核准函文。
*停用自來水或來文異動繳費對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