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正「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下水道使用管理及收費規定」第一點附表一、第十四點附表二,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五月一日生效。[111.5.1]
- 
          
- 發佈日期:2022.04.28
 - 資料來源:產業創新條例第五十三條第二項
 
 
- 附件檔案
 - 
              
檔案名稱(點擊下載) 修正「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下水道使用管理及收費規定」第一點附表一、第十四點附表二,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五月一日生效。  
| 檔案名稱(點擊下載) | 
|---|
| 修正「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下水道使用管理及收費規定」第一點附表一、第十四點附表二,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五月一日生效。 |